艺术设计系
您所在的位置: 系院网站 > 实验实训安全管理 > 正文

艺术设计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5月27日 09:57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确保人身、财产和设施的安全。

2.平时由实训管理员负责维护,需要使用实训设施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要填写记录并交给实训管理员。

3.实训室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走线要合理整齐,线路绝缘必须符合规定且完好无损。

4.在实训室不得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实训室。

5.如需改接线路,拆卸相关设备等要请专业人士操作,不允许带电操作。

6. 实训管理员应定期对实训室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7. 实训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训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8. 下课后,实训室人员(包括使用实训室的老师)必须检查整个实训室的门、窗、水、电路,并确保关好。

9. 实训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

10. 每次实训结束,上课教师负责组织实训班级学生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

 

艺术设计系

    热门排行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