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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校友部分)资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3月15日 08:27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根据学院“关于征集淄博职业学院校史资料、实物的通知”要求,现将校史(校友部分)资料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淄博商业学校、淄博化工学校、淄博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淄博市工贸职工中专、淄博卫生学校(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轻工美术学校等合校前各中专学校的校友及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以来的校友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

三、征集内容

1.图片类

·反映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照片;

·毕业后参加重大活动的照片(会议、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其他活动);

·在校期间参加团代会、学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及证书照片;

·反映工作、学习、文体生活、政治学习的照片,如科研、实习实践活动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各历史时期校园文化活动方面的图片;

·历届毕业生合影、纪念册等;

·其它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或活动的照片。

2.影像资料类

·出席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的影像资料;

3.实物类

·各历史时期的徽标、纪念章、印章等学校标识性物品;

·获市(厅)级以上表彰的个人证书、奖杯、奖章、奖旗、奖牌等;

·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各类专著、手稿、书画作品及其他艺术作品;

·参加的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资料、实物(聘书、奖状、证书、通知、作品、画册、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纪念品等),

·撰写的书稿(学术著作、论文、文艺作品等)及反映或记载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著作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实物等;

4.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五、征集要求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积极联系有关校友。于2018年4月20日完成资料征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吕蕾邮箱2496311514@qq.com,实物类资料送系综合办公室(做好登记)。

艺术设计系

2018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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